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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n009 最值得过的人生推论如下,
引用:
> 有痛苦是坏事;
有快乐是好事;
没有痛苦是好事,即使这种好事没有人享受;
没有快乐也不是坏事,除非有人因此而失去了快乐。
缸中之脑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因为它没有对死亡的认识,它只充盈在快乐里,只有快乐。那么按照你上面的依据,显然这种充满快乐的存在优于“没有快乐也不是坏事”的不存在。
既然你现在有了存在的正当性,同样最大符合你的意愿(快乐原则),你若拒绝,是在拒绝你上面的所有信念吗?我想听一听,在你的框架下,是如何推出拒绝的理由的,这个“拒绝留下”的前提是如何出现的?这个“最值得过的人生”是别人给的规定还是自己给的规定?
又是你爹的问题,真不想聊这个,那你说说你爹该负责什么?假设一个三口之家幸福快乐生活到了二三十年,有一天意外事故孩子的父母双双过世,孩子陷入痛苦之中,那么这对父母欠下了多少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