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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y 这里最核心的就是对方有没有通知我的义务。
我觉的你的逻辑里有个问题。在你的逻辑里,他拿错东西,因为是快递小哥放错在自己家门口的,所以他是无责的,也就没有义务的通知对方的。(有很多人都有这个思维,觉的这只是快递小哥的错,就像有些随便捡东西的大妈---“我以为这个没人要的”)
我是不认同的这点的,自己没养成良好习惯,就觉的自己只是拿错了,有什么责任,谁让快递小哥放错。仔细想想真的是这样吗?(现实中虽然确实有不少这种人)。。。即使自己的错是基于别人的错的基础上,但不代表自己的错就没问题,这也是为什么 jc 叔叔定则会有一责二责等。 (所以你第一个句号前的言论我是不认同的。)
给你分享个真实案例,老太在咖啡馆不小心把咖啡洒在主人暂时离开的电脑上,电脑坏了。最后电脑主人报警,老太还是得赔。在这里,这老太是无意的,甚至电脑主人自己都有没照看好的责任。那自己主动拿错东西的要说毫无责任,是不科学的。
你前妻的例子里主要是因为快递金额不大,东西也不重要,大家打哈哈过去了,但这不代表这类事情就是理所应当。如果是个 2w 块电脑的快递,jc 叔叔来了会对拿错的人说“和你没关系,可以走了”吗?
对于对方有没有通知我的义务,我的判定标准是这样的,整个过程中,如果他已经强介入了,改变了事情原有发展的走向,成为事情发展中不可绕过的一环,那么他就是有义务的。
例举几个他没有义务主动联系的例子
1. 如果一开始他发现不对就放门口不管,那么就是和他无关的。后面不管是丢还是怎么样,和他是没关系的。(不要硬扯什么在他门口丢了,失主也会认为他也有责任,这种我认为就是在强行杠,只有不讲理的才会去这么做---虽然社会上有这种人,但就算找 jc 叔叔也不会定他责)
2. 拿进去发现不对,拿回去放门口。(同 1 )
3. 拿进去拆开发现不对,封装好放门口。(同 1 )
2 和 3 唯一的可能扯皮点,就是拿进去过,但要是问心无愧,谁来问都是没拿进去过,这样处理最简单。(这是按最差的场景假设)
4. 拿进去,没有任何人主动联系前提下,放室内他可信的人来取。
现在的情况是他知道拿错了,还放进去了,还知道"失主"找上来了,但不主动联系。
这里我觉的在法律上应该是没有主动联系"失主"的义务的 (对这块法律不是很懂,凭基本的逻辑推断)。
但对一般性好人,从素质层面说,他是有这个义务的。
而我之所以在标题里用疑问句也都是从一般性好人的出发点来推断的。。。
如果我一开始就从一般性坏人角度推断,标题就是 “xx 邻居 xxxx” 了,故事也完全变了。 (快递小哥和我说的是那家基本没包裹,在听到我说敲不开门后提出说陪我钱,我直接拒绝了,就是坚持让他后面再去敲。)
> 确实有人会不仔细看拿错包裹,尤其是门口的。 那也可以说成是贪便宜的,故意拿,还觉得自己门口的就是自己的,别人的错能让自己受益就是天降的福利 (这种人就是存在啊)。
> 确实有人没仔细的习惯拿了就拆。那也可以说成有些人就喜欢拆别人送错到自己手上的包裹。
> 确实有人为了不扯皮(这都是一开始把小区其他人当一般性坏人对待了)考虑不会主动联系“失主。 那也可以说成就是想贪 mo 了,要不是快递小哥坚持敲门喊话都不愿意认。
- 至于你说的送礼物,除非是他主动联系我,我们愉快解决了。是可以事后考虑送个感谢礼物。当时就他俩有错,一个送错,一个拿错,我唯一的受害者还要送礼物求办事?? (千万不要说什么用送货上门服务就是个错,这个观点过于 xx ,不多解释了)
- 不找物业问电话,也是不想把简单事情复杂化。我们 2 个能解决最好,不行就让快递小哥来。
我其实不是简单的不高兴,就是单纯从一般性好人角度考虑想不通,没能想到合理的理由,要是从一般性坏人角度出发,哪个环节都能找到合理理由。
如果说我一开始默认把小区其他人当一般性好人来对待就是期望过高,就是错,那就是错吧。